《名医别录》载:“豆蔻,味辛,温,无毒。主温中,心腹痛,呕吐,去口臭气。生南海。”南海属于秦代所立的南海、桂林、象郡这“岭南三郡”管辖,因此有的医学家也称豆蔻产于岭南。(青岛出版社,《香料在丝绸的路上浮香》,著者/许晖)
“豆蔻”再见于典籍,则是西晋植物学家嵇含所著的《南方草木状》,其中写道:“豆蔻花,其苗如芦,其叶似姜,其花作穗,嫩叶卷之而生。花微红,穗头深色,叶渐舒,花渐出。旧说此花食之破气消痰,进酒增倍。泰康二年,交州贡一篚,上试之有验,以赐近臣。”
记载可知,汉末魏晋时期,豆蔻已在“南海”广泛种植,此后渐渐北移,今天的岭南地区也开始种植。
但在杜牧的诗中,“娉娉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。春风十里扬州路,卷上珠帘总不如。”这是诗人即将离开扬州时所作,赠别的对象是一位扬州歌妓。“豆蔻梢头二月初”,这是形容豆蔻在二月的初春开了花,后人因此用来比喻十三四岁的青春少女。
杜牧为什么会将十三四岁的少女比作草豆蔻,这是因为:第一,少女的容颜像刚开花的豆蔻一样“初如芙蓉花,微红”,正是如实的写真。第二,草豆蔻开的花与同属姜科的山姜开的花极其相似,籽粒也极其相似,因此人们甚至用山姜子伪装成豆蔻子使用。据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记载,苏颂曾引述唐代广州司马刘恂《岭表录异》的话说:“(山姜)茎叶皆姜也,但根不堪食。亦与豆蔻花相似,而微小尔。花生叶间,作穗如麦粒,嫩红色。南人取其未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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