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景公①好弋②,使③烛邹主④鸟而亡⑤之。公怒,诏⑥吏欲杀之。晏子曰:”烛邹有罪三,请数⑦之以其罪而杀之。”公曰:”可。”于是召而数之公前,曰:”烛邹!汝为吾君主鸟而亡之,是⑧罪一也;使⑨吾君以鸟之故杀人,是罪二也;使诸侯闻之,以吾君重鸟而轻士,是罪三也。”数烛邹罪已毕⑩,请杀之。公曰:”勿杀,寡人⑪闻命矣。”
注释
- 景公:春秋时齐国国君。
- 弋(yì):带有绳子的箭,用来射鸟,此处名词作动词,指用弋射。此处指捕鸟。
- 使:命令,派遣。
- 主:主管。
- 亡:逃走。
- 诏:下令。
- 数:历数,列举。
- 是:这。
- 使:致使,让。
- 毕:结束。
- 寡人:古代君主自称。
译文
齐景公喜欢捕鸟,命令烛邹管理鸟,但是鸟逃走了。齐景公十分生气,下令让官员杀掉烛邹。晏子说:”烛邹有三条罪状,请让我列数他的罪状然后按照罪名杀掉他。”齐景公说:”可以。” 于是召见烛邹,在齐景公面前列数他的罪行,说:”烛邹!你是我们君王的养鸟人,却让鸟逃跑了,这是第一条罪行;让我们君王为了一只鸟就要杀人,这是第二条罪行;让诸侯听到这件事,认为我们的君王看重鸟而轻视手下的人,这是第三条罪行。烛邹的罪行已经列举完毕,请处死烛邹。”景公说:”不用处死了,我明白你的指教了。”
出处
《晏子春秋》
文言知识
“诏”及其他:“诏”指上级告诫下级,它又特指君主发布的命令文告。上文中的”诏吏欲杀之”,意思是齐景公发布命令让官吏杀掉烛邹。与”诏”同义的词还有”敕(chì)”,也指君主发布的命令文告。如《卖炭翁》中的”手把文书口称敕”。”令”有时也特指君主的命令。
人物介绍
晏婴:(不详—前500年),姬姓(一说子姓),晏氏,字仲,谥”平”,史称”晏子”,夷维(今山东省高密市)人,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、思想家、外交家。
晏婴是齐国上大夫晏弱之子。齐灵公二十六年(前556年)晏弱病死,晏婴继任为上大夫。历任齐灵公、庄公、景公三朝,辅政长达50余年。以有政治远见、外交才能和作风朴素闻名诸侯。他聪颖机智,能言善辩。内辅国政,屡谏齐王。对外他既富有灵活性,又坚持原则性,出使不受辱,捍卫了齐国的国格和国威。齐景公四十八年(前500年),晏婴去世。其思想和轶事典故多见于《晏子春秋》。
启发与借鉴
面对齐景公的残暴,晏子不是直接劝阻,而是间接委婉地提醒齐景公杀了烛邹会影响他的声誉,从而使他改变了主意,反映了晏子的能言善辩,为人的机智和正直。人与人交流需要掌握适当的技巧,劝阻他人也要讲究方法,在劝诫指正别人时要注意趋利避害,有时避其锋芒,反而会有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(本文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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