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告

广告

您的位置 首页 常识

潼关肉夹馍虚打假真敛财?集体商标不是垄断商标

“逍遥镇胡辣汤”的商标维权风波还未完全平息,潼关肉夹馍协会再将“商标保护还是商标垄断”…

“逍遥镇胡辣汤”的商标维权风波还未完全平息,潼关肉夹馍协会再将“商标保护还是商标垄断”的话题顶上风口浪尖。近日,潼关肉夹馍协会在全国铺开涉及数百商户的批量商标侵权之诉,对使用“潼关”二字的数百肉夹馍商户进行索赔,并让缴纳近十万元以继续使用商标。有店主无奈表示,“这家店我用来赔给他,我也拿不出九万八啊!”多数商户质疑潼关肉夹馍协会打着“维权”的幌子肆意“敛财”。

潼关肉夹馍传统手工技艺为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,“潼关肉夹馍”更是富有中华文化内涵的一张地方名片,规范其商标使用,维护和发展其品牌形象,严控滥用行为,严追侵权责任,是依法营造温良有序的文明商业环境的应有之义。

但是“潼关肉夹馍”不同于普通商标,作为“地理标志商标”,属于集体商标,带有社会公益属性。集体商标特定区(领)域内的集体成员只要按照相应的使用规则就可以便宜使用,这是集体商标服务于特定集体公共利益的内在要求。

潼关肉夹馍协会却将“潼关肉夹馍”这一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授权私企运营,以支付不菲加盟费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“授权”使用,不仅是在掠夺本就有权便宜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的合法利益,更是无视地理标志商标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立法本意。此举不免让人联想,潼关肉夹馍协会是在借商标保护之名行商标垄断之实,假侵权诉讼之手敛不义之财。

无论是逍遥镇胡辣汤还是潼关肉夹馍,都反映出社会的品牌意识、产权意识渐强,这是法治文明进步的一个体现。但文明法治维护的是一个平衡的秩序,法律赋予的维权工具绝对不是、也不该是用来打压他人的武器。拿起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,也要兼顾他人。

版权声明:本文内容及图片由互联网用户自发投稿贡献,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不拥有所有权,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,文章及图片非本站所发,由用户投稿自发贡献,如有图片及内容侵权不通过邮件告知删除,而擅自诉讼/敲诈/勒索,本站概不妥协,本站认为是在敲诈,必将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。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/违法违规的内容, 请第一时间发送邮件至 3093421469@qq.com 举报,一经查实,本站将立刻删除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bces.com.cn/1548.html

广告

广告

广告

广告

广告

广告

作者: 投稿

为您推荐

发表评论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,9:00-17:30,节假日休息

关注微信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

关注微博
返回顶部